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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当)市监罚字(20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涂县石桥镇百盛服饰广场销售侵权服装案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一、没收侵权服装;二、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1-01
    决定机关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