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龙建庆阳热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2100031****676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0023652号 |
案号 | (2021)甘1002执27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甘肃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龙建庆阳热力发电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许玉荣工资83032元; 二、驳回原告许玉荣其余的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内容,限本判决书生效后15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中龙建庆阳热力发电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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