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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市监案字〔2021〕100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食用小麦淀粉1180袋;二、没收违法所得3元,上缴国库;;三、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6
    决定机关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