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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弥国土资执罚【2018】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4月,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西三镇花口村委会山金村小组的集体土地建设,违法占地面积92.9亩,从而造成违法占地的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1、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6.62亩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76.28亩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08533.3元(50853.33平方米X10元/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9
    决定机关 弥勒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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