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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宝市罚字[2018] 稽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计量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宝安局稽查科(稽查大队)
    法定代表人 猪原弘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