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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综执罚字〔2019〕第83020219081400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涉嫌损害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8月01日11时24分,当事人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因车辆冲洗不到位,造成轮胎带泥,造成了路面污染。该行为系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4
    决定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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