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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鞍烟处[2016]第2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依法按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4190.00元的9%罚款377.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4-01
    决定机关 鞍山市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