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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奉市监处〔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改正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价格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6
    决定机关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冠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