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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浦处字(2018)第1520180105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90195万元,罚款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5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高新颖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