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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莱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后管理未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莱芜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温小利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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