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张定市监处字〔2019〕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1.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5 |
决定机关 | 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朱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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