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济银监罚决字〔20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监管规定监测贷款资金用途,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未按监管规定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业务办理流程严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17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赵鲁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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