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济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监管规定监测贷款资金用途,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未按监管规定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业务办理流程严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赵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