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秦市监处字〔2020〕03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82315元;没收违法所得:4359.2元;处罚结果分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2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季欣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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