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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辽市宏食药监处字【2016】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特易购商业(辽宁)有限公司辽阳荣华分公司销售重庆顺源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健泡椒鲜笋”混有异物(毛发)情况属实。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6-27
    决定机关 辽阳市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