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辽市宏食药监处字【2016】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特易购商业(辽宁)有限公司辽阳荣华分公司销售重庆顺源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健泡椒鲜笋”混有异物(毛发)情况属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6-27 |
决定机关 | 辽阳市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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