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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市监案字〔2019〕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55.8元,2,罚款13400元,罚没合计13555.8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2
    决定机关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