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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银监罚决字〔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无真实用途的贷款、且贷款资金被用于购置房产和购买他行理财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1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安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