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东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410713409
    执行依据文号 (2009)沈和民三初字第1802号
    案号 (2018)辽0102执恢9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10-19
    发布日期 2018-11-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阳东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1,500,000.00元及利息,被告沈阳东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4月、5月、6月、7月每月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本金50,000.00元,于2010年8月、9月、10月、11月、12月每月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本金250,000.00元,并于2010年12月结清全部利息(以银行欠息记录为准); 二、若被告沈阳东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由被告沈阳龙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沈阳东船涂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各方当事人无其他纠纷。 诉讼费19,662元,减半收取9,831元,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14,831元,由被告沈阳东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