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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公(城)行罚决字[2019]507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开化铭泰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4月9日,流动人员毛某某到浙江开化铭泰置业有限公司务工期间,浙江开化铭泰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流动人员信息报送公安机关,2019年8月20日被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开化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责令整改立即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0
    决定机关 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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