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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南川市监经处字(2019)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7
    决定机关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中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