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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交工罚〔2020〕58J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26日14时05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振华、方康在永康市2020年安全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潘川隧道巡查时,发现浙江金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有违法嫌疑,违反《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其行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