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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环行罚〔2018〕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壹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30
    决定机关 南昌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张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