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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0〕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1.虚列费用2.给予保险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以外的利益
    行政处罚内容 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予以罚款19万元;对申彤、林书冠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曹春华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1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何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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