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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密市监工罚(2020)3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30
    决定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领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