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永银监罚决字〔2018〕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任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监控中心监控员期间,对挪用营业资金案件负有直接监督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5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监会永州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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