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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处字[2016]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34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5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25
    决定机关 黔南州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