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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香)应急罚〔2021〕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1月25日13时54分左右,珠海中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2 人死亡,4 人受伤。经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珠海中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珠海中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11·25”一般坍塌事故负有责任。珠海中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厂房扩建项目违规违法发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个人施工,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草图擅自开展第三层花架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珠海中凯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扩建工程“11·25”一般坍塌事故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6
    决定机关 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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