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巩国土资矿罚 [2018]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和越界采矿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改正2、立即退回本矿区3、对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行为处以9500元罚款,对超层越界采矿的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共计罚款59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0
    决定机关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