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综执罚决字〔2022〕第02-00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查明:杭州之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湖区转塘街龙心路与珊瑚沙路交叉口杭政储出【2017】62号地块娱乐康体用房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于2019年5月开始擅自开工建设,于2022年1月13日14时30分被转塘中队通过有关部门移送抄告发现并查处,西湖区转塘街龙心路与珊瑚沙路交叉口杭政储出【2017】62号地块娱乐康体用房项目批准建筑面积129369.4平方米,共14幢楼房,层数负2至10层,另有围墙664米,高3米。至查处时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已结顶,毛坯状态,未装修。该项目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100201900165号),于2021年10月12日修改规划许可;2019年7月23日和2019年11月8日分别取得一标段、二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分别为330106*********101号和330106*********101号。当事人自述因工期紧张、事情太多而耽搁,造成未经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杭州之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建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4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杨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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