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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沂南市监开发区罚决 〔 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2)并处罚款5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2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