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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黑垦北工商处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9
    决定机关 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吉小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