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00075****109W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103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黔0103执38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岩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11-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赖凤鸣、黄光健、贵州喜天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高原绿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陈顺理、陈云、徐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北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999999.1元及截至2018年1月11日的利息人民币2750.09元、罚息人民币796800.62元(2018年1月12日后的利息以年9.6%为标准,罚息以前述借款利率上浮50%为标准,计算至全部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对被告赖凤鸣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98元,保全费5000元,由八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八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