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杰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68127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浦民六(商)初字第9433号
    案号 (2015)浦执字第0588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3-17
    发布日期 2016-08-09
    已履行 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317195.82元。
    未履行 余额未履行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威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金96,754,000元;   二、被告上海威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以编号为******00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的约定方式,按实际发生计算);   三、被告肖志凯、阮慧平、肖宁对被告上海威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肖志凯、阮慧平、肖宁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威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追偿;   四、若被告上海威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没有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被告淄博张钢钢铁有限公司应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金额77,403,2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