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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环罚字[2017]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的宝丰县大营镇运良水泥制品厂年产8000块水泥预制构件项目,未按国家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0万元的百分之三(叁仟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7
    决定机关 宝丰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