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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张银监罚〔201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贷款过程中违规收费,贷前调查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张家界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光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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