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张银监罚〔201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放贷款过程中违规收费,贷前调查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6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2-30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张家界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光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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