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甘自然资罚(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越界开采石灰石矿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2.对越界开采的土地,限期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3.没收越界开采违法所得3.0845万元。4.对越界开采石灰石违法行为处0.6169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9
    决定机关 甘洛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