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赤峰安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史剑发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40273****20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内0602民初2548号 |
案号 | (2017)内0602执393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9-25 |
发布日期 | 2017-10-20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内蒙古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赤峰安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李飞云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6年4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但不得超过年利率6%),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给付。 案件受理费15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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