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硕耐节能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605****611A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民终97号 |
| 案号 | (2019)苏0206执1457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5-23 |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8)苏0206民初46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二、维持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8)苏0206民初46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硕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英富公司支付货款2801125元,并承担违约金(以2801125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四、庄东宁、曹刚应对上述第二、三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案件诉讼费21555.5元(含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硕耐公司、庄东宁、曹刚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111元,由庄东宁、曹刚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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