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太市监案字[2019]S0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涉案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7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9
    决定机关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