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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温州浙闽农贸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文胜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70655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温苍商初字第01715号
    案号 (2016)浙0327执35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04
    发布日期 2017-01-11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交纳执行款2770000元及利息;2、刘荣展、商新新对苍南隆丰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商新新承担的连带偿还责任以其与刘荣展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ZB90182012000001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最高保证金额400万元为限;3、刘德相、应玉珍对苍南隆丰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应玉珍承担的连带偿还责任以其与刘德相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ZB901820120000014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最高保证金额400万元为限;4、温州浙闽农贸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对苍南隆丰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其对包括上述债务在内的ZB901820120000014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有主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最高保证金额400万元为限;5、负担本案诉讼费30676元,申请执行费3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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