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福市监罚字【2015】108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销售,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11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朱碧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