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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湾市监西处字〔2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玖元捌角(¥2449.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9
    决定机关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