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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卫消罚【2018】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后餐饮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整改、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4
    决定机关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杨竹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