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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丰综行执罚字﹝2021﹞第7-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遵守作业时限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停止施工;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3
    决定机关 徐州市丰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