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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潮阳市监处字〔202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工作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2
    决定机关 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