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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邯处〔2020〕1304062000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违法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9
    决定机关 邯郸市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贾发岭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