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地税稽罚[2017]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地税缴纳情况的稽查,发现你单位于2015年7月31日收到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息违约金395861.96元,未按规定作为利息收入的价外费用,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证明以上违法事实的证据有: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合同复印件;4.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其他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0%的罚款10589.3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东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