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地税稽罚[2017]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地税缴纳情况的稽查,发现你单位于2015年7月31日收到杭州利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息违约金395861.96元,未按规定作为利息收入的价外费用,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证明以上违法事实的证据有: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合同复印件;4.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其他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0%的罚款10589.3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刘文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