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昌市监处〔2017〕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1
    决定机关 安吉昌硕工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