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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越人社行罚字〔2018〕第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邝韫希(身份证号:440184200209041825)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肆万伍仟元(¥4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3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