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周防罚决字[2019]第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行政处罚内容 | 河南建业置地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在位于周口八一大道东侧、站南路北侧、黄河路南侧、工农路西侧处开工建设的“佳恒花园07地块”(项目名称现已变更为建业置地广场)人防地下室项目,批复修建人防工程面积2427.23平方米(周人防字[2017]80号),实际施工图设计面积2427.23平方米。该人防地下室于2018年5月21日履行报监手续,其中6#楼北侧、7#楼南侧主楼沉降后浇带内人防区域已于2018年2月8号完成顶板浇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未依法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详见《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二十三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7 |
决定机关 | 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