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湖南公(滨)行罚决字[2020]013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6月以来,违法行为单位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绿色金融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立网址www.thlsjrxz.com的公司网站正式联通运行,但该单位的网站在网络正式联通三十日后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登记,于2020年11月0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违法行为单位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绿色金融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滨湖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